早餐店開店前要辦的手續,你都知道嗎?
申請開業登記
早餐小吃店申請開業的過程,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審批的過程。登記審批過程有著完整的法定程序。從登記主管機關的角度看,登記審批程序是受理、審查、核準、發照。
1.申請
符合規定的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的個人,應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遞交從事個體工商業的書面申請。申請書的內容包括申請人、從業人員的身份和經營目的、經營范圍方式等。同時填寫《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表》。登記的主要項目有:字號名稱(即店名)、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經營場所(即店址)、從業人數、資金數額、經營范圍。申請時應提交的證件有身份證明及經營場所證明。
2.受理
受理就是登記主管機關接受開業者開辦店面的登記申請。登記主管機關的受理人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從事的行業等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初步了解,并同時做好咨詢工作。
3.審查
登記主管機關審查經營者提交的文件、證明和填寫的《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表》等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實小吃店的登記事項與實際條件是否相符。
4.核準登記
主管機關先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審查和核實,然后做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核準登記的決定,并及時通知申請登記者。
5.發照
核準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辦理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也叫納稅登記。它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開業、變動、歇業以及生產經營范圍變化實行法定登記的一項管理制度。凡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從事生產、經營的公司等納稅人,都必須自領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開立銀行賬戶
除了申請開業登記和稅務登記外,如果有必要的話,還可以到銀行開立賬戶。個體經濟戶開戶的條件是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和主管部門、街道居委會或鄉政府的證明。開戶手續一般要經過如下過程:
1.提交有關開戶證明
個體工商戶,必須向銀行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和由街道居委會出具的證明。
2.填寫開戶申請書
主要填寫內容為:申請開戶單位名稱、單位性質及級別、上級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文號、單位地址、電話、經營范圍等。
3.印鑒
印鑒是開戶單位委托銀行從自己的賬戶中支付款項時,留供銀行核對鑒定支款憑證印章的底樣。印鑒卡應蓋有開戶單位公章和財務主管及會計經辦人員名章。印鑒可以有效地保障開戶單位的存款安全。
4.銀行編發賬戶
銀行根據單位的行政隸屬關系、資金性質,確定最終的賬戶代號。
5.確定賬戶的使用方法
在銀行設立的賬戶,從使用方法上分為支票和存折戶。開立支票戶要求收付款業務頻繁且數額較大,財務制度和財會人員健全等。存折戶適用于賬面余額小,業務發生少,缺少專職財會人員的單位和個體經濟戶。它是指在開立賬戶后,由銀行發給開戶單位一個存折,發生業務時都要憑存折辦理手續。
6.交存開戶款項
開戶申請獲準后,應到銀行交存一定數額的資金。
7.領購業務憑證
開戶后,為了能使用銀行賬戶辦理業務,要向銀行購買各種業務所需的憑證。如進賬單、信匯憑證、轉賬支票、現金支票等。
辦理衛生許可證
衛生許可證是小吃店最重要的證書,沒有衛生許可證的小吃店是嚴禁營業的。在工商局領取申請開業登記后,首先要到餐廳所在地主管衛生防疫站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由衛生防疫站派出工作人員到小吃店進行考察指導。小吃店經營者要提供小吃店的平面布局示意圖,供衛生防疫人員審查修改。
其他手續
除了以上手續外,還要辦理環保審批、消防審批等手續,這些手續不同地區的規定也不相同,必須了解清楚,避免因漏辦而受到行政處罰。